王哲wáng zhé

元代诗人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工作履历

1977.12—1979.09河南省滑县老店联中民办教师 1979.09—1983.07郑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07—1987.07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干部 1987.07—1988.12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副科级协理员 1988.12—1991.07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1.07—1992.10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2.10—1994.10河南省安阳市第一橡胶厂副厂长(下派)(1991.07—1993.06在河南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4.10—1996.12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6.12—1998.01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副行长 1998.01—1998.06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行长 1998.06—2001.05河南省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01.05—2003.06河南省林州市委书记 2003.06—2004.03河南省林州市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4.03—2009.03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9.03--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09—中共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年12月26日,在郑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王哲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负责工作

负责城建、旅游、交通工作,分管市建委、国土局、房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旅游局、人防办、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高新区。 2009年3月7日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郑州市政府副市长,当日郑州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确定政府领导分工:郑州市政府副市长王哲兼任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负责郑东新区建设工作。 2011年12月26日辞去副市长职务的王哲此前已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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