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攻击人,说人坏话:毁~。 诽~。

动词

(1) (形声兼会意。从言,旁声。本义:在背后公开地议论或批评某人的短处)

(2) 同本义

谤,毁也。——《说文》。按,谤者道人之实,事与诬谮不同。大言曰谤,小言曰诽,曰讥。

厉王虐,国人谤王。——《国语·周语上》

有能谤讥于市朝。——《战国策·齐策》

以致天下怨谤也。——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3) 又如:谤书(攻击别人或揭发别人隐私的文书;亦专指《史记》)

(4) 诽谤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是故事修而谤兴。——唐· 韩愈《原毁》

(5) 又如:谤言(公开指责他人的话。同谤议);谤誉(毁谤或赞誉)

(6) 诅咒

进胙者莫不谤令尹。——《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謗【酉集上】【言部】 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谤補浪切,牓去聲。《說文》毀也。《廣雅》惡也。《玉篇》誹也,對也。人道其惡也。《增韻》訕也。《左傳·莊二十二年》羈旅之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史記·孝文紀》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戰國策》樂羊反而語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

《集韻》《韻會》谤逋旁切,牓平聲。義同。《正字通》本作谤。字彙从俗作謗,非。

謗【卷三】【言部】

毀也。从言㫄聲。補浪切

说文解字注

(謗)毁也。謗之言旁也。旁、溥也。大言之過其實。諭語。子貢方人。假方爲謗。从言。旁聲。補浪切。十部。

汉语字典
汉字字源
汉字方言

[①][bàng]
[《廣韻》補曠切,去宕,幫。]
“谤1”的繁体字。亦作“1”。
(1)指责别人的过失。
(2)诽谤;毁谤。

谤

◎ 粤语:pong3

谤字造句

1、做人不要腹诽心
2、除经济赔偿之外的另一种做法是颁布禁令,禁止发表被指称诽的材料。
3、成员国,特别是巴基斯坦,在联合国决议和报告中提出了"诽宗教"的说法。
4、重复诽是一种犯罪行为。
5、有意见就说出来,别把气闷在肚子里,腹诽心,于别人丝毫无损,却有损于自己的健康。
6、他声称那些文章造谣诽,对全队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7、禁止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和诬告陷害。
8、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
9、张功耀是现代科学家,竟然于史实而不顾,一再诬陷中医,是没有研究过中医的诽还是研究不懂中医的真装腔作势?
10、美德藐视人间的一切讥嘲,清白愈受到诽身份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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