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1)(名)皇帝的诏令。

(2)(名)告诫。

动词

(1) (形声。从攴(),束声。本义:告诫,嘱咐)

(2) 同本义

敕,诫也。——《说文》

敕天之命。——《虞书》

(3) 又如:敕晓(告戒晓谕);敕谕天下(朝廷告谕全国);敕戒(警戒,教诫)

(4) 通“饬”。整治;整饬

既匡既敕。——《诗·小雅·楚茨》

君子以明罚勅法。——《易·噬嗑》

敕身齐戒。——《汉书·礼乐志》

惧余身之未敕。——《后汉书·张衡传》

(5) 又如:敕法(整饬法令);敕设(整饬周备)

(6) 委任,任命 。如:敕目(任命官员的名单)

(7) 皇帝下命令 。如:敕赐(皇帝命令赐与);敕许(敕命准许)

名词

(1) 皇帝,帝王自上命下之词(汉时凡尊长或官长告诫子孙或僚属,皆称敕。南北朝以后专指皇帝诏书)

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白居易《卖炭翁》

(2) 又如:敕书(皇帝行文给臣僚的文书);敕命(皇帝颁赐爵位或物品的诏命);敕符(书有皇帝命令的凭证)

敕【卯集下】【攴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恥力切《集韻》《韻會》蓄力切,敕音勅。《說文》試也。《爾雅·釋詁》敕勞。《註》敕者,相約敕也。亦爲勞苦。《釋名》敕,飭也,使自警飭,不敢廢慢也。《史記·樂書》余每讀虞書,至於君臣相敕。《後漢·安帝紀》能敕身率下。《韓非子·主道篇》賢者敕其才,君因而任之。

《後漢·光武紀註》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正字通》宋敕或用之於獎諭,非敕初意。明制,差遣諸臣,予敕行事,備載職守,申以勉詞。凡褒嘉責讓,敕用敕,詞皆散文。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始用四六。

《博雅》理也,謹也,語也,進也。《小爾雅》正也。《廣韻》固也,急也。

《說文》臿地曰敕。《說文》从攴作敕。《玉篇》本作勑,今相承皆作勅。互詳力部勅字註。敕字原从攴作。

敕【卷三】【攴部】

誡也。臿地曰敕。从攴束聲。恥力切

说文解字注

(敕)誡也。言部曰。誡、敕也。二字互訓。小雅毛傳曰。敕、固也。此謂敕卽飭之假借。飭、致堅也。後人用勑爲敕。力部勑、勞也。洛代切。又或從力作勅。一曰二字今補。臿地曰敕。此別一義。凡植物地中謂之菑。或作倳事剚?。側吏初吏二切。敕與初吏一切正同部雙聲也。臿者今之插字。漢人衹作臿。从攴束。各本有聲。誤。今刪。攴而收束之。二義皆於此會意。非束聲也。恥力切。一部。

汉语字典
汉字字源
汉字方言

[①][chì]
[《廣韻》恥力切,入職,徹。]
亦作“勅1”。亦作“勑1”。
(1)诫饬;告诫。
(2)古时自上告下之词。汉时凡尊长告诫后辈或下属皆称敕。南北朝以后特指皇帝的诏书。
(3)委任。
(4)指委任状。
(5)道士用于符咒上的命令。
(6)责让。
(7)犹治,理。
(8)整饬。
(9)敬慎。
(10)犹着,穿着。
(11)详明。
(12)姓。见《通志·氏族五》。

敕

◎ 粤语:cik1
◎ 客家话:[客英字典] chit7 [台湾四县腔] tsiit7 [梅县腔] chit7 sok7 [宝安腔] cit7 [客语拼音字汇] cid5 sud5 [海陆丰腔] chi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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