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1.大堤。

2.水边。

名词

(1) 水名 。在湖北省境

过三澨,至于 大别。——《书·禹贡》。 左传:“句澨、雍澨、薳澨,其地在今湖北襄阳府宜城县北。”

(2) 水边

澨,埤增水边土人所止者也。从水,筮者。——《说文》

则决睢澨。——《左传·成公十五年》。注:“水涯也。”

夕济兮西澨。——《楚辞·湘夫人》

方舆之内,山陬海澨,丽土之毛,足以活人者多矣。——明· 徐光启《甘薯疏序》

澨【巳集上】【水部】 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澨時制切,音誓。《說文》澨增水邊,土人所止者。《楚辭·九歌》夕濟兮西澨。

水名。《書·禹貢》過三澨,至于大別。

《集韻》以制切,音曳。義同。

《韻補》叶食列切,音舌。《江淹·擬古詩》身名竟誰辨,圖史終磨滅。且汎桂水湖,映月遊海澨。

澨【卷十一】【水部】

埤增水邊土。人所止者。从水筮聲。《夏書》曰:“過三澨。”時制切

说文解字注

(澨)埤增水邊土、人所止者。土部曰。埤、增也。增、益也。酈善長曰。左傳文十六年。楚軍次於句澨。定四年。左司馬戍敗吳師於雍澨。昭二十三年。司馬薳越縊於薳澨。服䖍或謂之邑、又謂之地。京相璠、杜預亦云。水際及邊地名也。今南陽淯陽二縣之閒淯水之濱、有南澨北澨矣。从水。筮聲。筮小篆作?。時制切。十五部。夏書曰。過三澨。禹貢文。水經曰。三澨地在南郡邔縣北沱。酈注云。地說曰。沔水東行過三澨。合流觸大別山阪。故馬融、鄭玄、王肅、孔安國等咸以爲三澨水名也。惟許愼說異。按水經釋爲地、與許合。水經者、或謂桑欽所作。然則許正用孔氏古文尚書說也。

汉语字典
汉字字源
汉字方言

[①][shì]
[《廣韻》時制切,去祭,禪。]
(1)水滨。
(2)大堤。
(3)水名。在湖北省境内。
[②][cuó]
象声词。万啄声。

字源演变:

小篆 楷体

字形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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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语:sai6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sii5 ci5 [客英字典] chi5 [海陆丰腔] shi6 chi6 [梅县腔] chii5 chi5
◎ 潮州话:s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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