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汉语字典

1. 堆积:“芃芃棫朴,薪之槱之。”

2. 木柴:“桂樟柟栌,剪为槱薪”。

3. 烧,熏。

1. 古同“炒”。

槱【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與久切《集韻》《韻會》以九切《正韻》云九切,槱音酉。《說文》積木燎之也。《詩·大雅》薪之槱之。《傳》槱,積也。《箋》豫斫以爲薪,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則聚積以燎之。《周禮·春官》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或作禉、梄,通作蕕。

《廣韻》《集韻》《韻會》余救切《正韻》爰救切,槱音柚。

《集韻》《韻會》《類篇》槱夷周切,音猶。義槱同。

说文解字注

(槱)積木燎之也。木各本作火。今依玉篇、五經文字正。大雅。芃芃棫樸。薪之?之。傳曰。?、積也。山木茂盛。萬民得而薪之。賢人衆多。國家得用蕃興。按如毛說則?謂積薪而巳。至鄭箋乃以煙祀?尞爲說。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爲其字之從火也。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燎、放火也。尞、祡祭天也。毛曰。萬民薪之而巳。故但云燎。從木火。酉聲。余救切。三部。詩曰。薪之槱之。周禮。以槱燎祠司中司命。見大宗伯。燎依許火部當作尞。祠今周禮作祀。許從毛說。又引周禮者、廣槱證也。鄭注周禮曰。槱、積也。

[①][yǒu]
[《廣韻》與久切,上有,以。]
[《廣韻》余救切,去宥,云。]
(1)聚积木柴以备燃烧。
(2)木柴。
(3)烧;熏。

汉字字源

字源演变:

小篆 楷体

字形对比:

中国大陆宋体台湾细明体香港明体日本明朝体韩国明朝体旧字形

汉字方言

◎ 粤语:jau5
◎ 客家话:[客英字典] ju3 [台湾四县腔] ju3 [海陆丰腔] riu3

AI查字典
选择类型
组词成语近义词反义词造句拼音部首

五行的字查询

特征(最多可选5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