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同“贼”。
戝【備考·卯集】【戈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篇海類編》同賊。
賊【卷十二】【戈部】
敗也。从戈則聲。昨則切
(賊)敗也。敗者、毁也。毁者、缺也。左傳。周公作誓命曰。毁則爲賊。又叔向曰。殺人不忌爲賊。从戈。則聲。此云則聲。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據从貝會意之云、是?字爲用戈若刀毁貝。會意而非形聲也。說稍不同。以周公誓命言。則用戈毁則、正合會意。昨則切。一部。今字从戎作賊。
[①][zéi]
[《廣韻》昨則切,入德,從。]
亦作“戝1”。“贼1”的繁体字。
(1)败坏;毁坏。
(2)谗毁。
(3)害;伤害。
(4)杀戮;杀害。亦指杀人者。
(5)祸害。
(6)谓对国家、人民、社会道德风尚造成严重危害的人。
(7)抢劫或偷窃财物的人。
(8)偷窃。
(9)诈伪;狡黠。
(10)邪辟不正。参见“賊心”、“賊相”。
(11)詈词。
(12)暴虐,狠毒。
(13)克,制约。
(14)方言。很,十分。表示程度相当高。多用于贬义。
(15)一种专食苗节的害虫。
◎ 粤语:caak6
◎ 客家话:[客英字典] ce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