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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⒈ 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清梁章鉅《归田琐记·督学屡易》:“是时考试章程凌杂,有先乡试而后科考者,有未乡试而即岁考者,有未簪挂而先録遗者。”
《负曝闲谈》第十一回:“歇息了一两日,进场録遗。”

科举制度于乡试前,针对参加科试未被录取、或未参加科试的生员进行补考,称为「录遗」。

録遗

  • 释义
  • 清 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督学屡易》“是时考试章程凌杂,有先乡试而后科考者,有未乡试而即岁考者,有未簪挂而先録遗者。”《负曝闲谈》第十一回:“歇息了一两日,进场録遗。”
  • 録遗的字义分解

    读音:lù

    见“录”。

    读音:yí,wèi
    [ yí ]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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