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人相对而视。
2.普视。
覞【酉集上】【見部】 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弋笑切,音耀。《說文》視也。《元包經》晉覞于醜。傳曰:觀夫衆也。《類篇》或作。
又《集韻》昌召切,弨去聲。普視貌。
又《集韻》施隻切,音釋。昌石切,音尺。義同。
覞【卷八】【覞部】
竝視也。从二見。凡覞之屬皆从覞。弋笑切
(覞)竝視也。廣韵曰。普視。此今義也。从二見。弋笑切。按祭義。見以蕭光。見閒以俠?。注云。見及見閒皆當爲覵。字之誤也。覵不見於許書。葢卽覞字。謂蕭光與燔燎並見。俠甒與肝肺首心並見也。見者、視也。覞應古莧切。十四部。凡覞之屬皆从覞。
[①][yào]
[《廣韻》弋照切,去笑,云。]
并见。《说文·覞部》:“覞,竝視也。”段玉裁注:“按《祭義》:見以蕭光,見閒以俠甒。注云:見及見閒,皆當爲覸,字之誤也。覸不見於許書,蓋即覞字,謂蕭光與燔燎並見,俠甒與肝肺首心並見也。見者,視也。”北周卫元嵩《元包经·太阳》:“覞于醜,冏于垠。”苏源明传:“覞于醜,觀夫衆也。冏于垠,照夫遠也。”一说,两人相对而视。参阅饶炯《〈说文解字〉部首订》:“并視,非二人同視一物,謂二人相對爲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