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凝積,不流通,不靈活:停~。~留。~銷。~空。呆~。~產(產婦臨產後總產程超過30小時者)。~針。~下(痢疾的古稱)。
2.遺落:“此有~穗”。
滯【巳集上】【水部】 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例切,音彘。《說文》凝也。《周語》震雷出滯。
又積也。《魯語》敢告滯積,以紓執事。
又漏也。《詩·小雅》此有滯穗。
又《周禮·地官·廛人》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于膳府。《疏》謂沈滯不售者。
又《左傳·成十八年》晉悼公命百官振廢滯。
又《集韻》尺制切,音摯。音敗不和也。或作懘。亦作慸。
又丑例切,音跇。水灑散貌。
又《韻補》叶直帶切,音與近。《楚辭·九章》乗舲船余上沅兮,齊吳榜以擊汰。船容與而不進兮,淹回水以凝滯。
滯【卷十一】【水部】
凝也。从水帶聲。直例切
(滯)凝也。凝俗冰字。周禮廛人。凡珍異之有滯者。鄭司農云。貨物沈滯於廛中不決、泉府貨之滯於民用者。故書滯爲癉。杜子春云。癉當爲滯。从水。帶聲。直例切。十五部。
[①][zhì]
[《廣韻》直例切,去祭,澄。]
“滞1”的繁体字。亦作“蹛2”。
(1)积聚;凝结;积压。
(2)指积压的事物。
(3)静止;停止。
(4)逗留;耽搁。
(5)久,长期。
(6)局限;拘泥;固执。
(7)迟缓;迟钝。
(8)滞涩,阻碍,不流畅。
(9)指不舒展。
(10)疑难,不易通晓。
(11)指扞格不通。
(12)遗落,遗漏。
(13)废,废置不用。
(14)指废置不用的人。
[②][chì]
[《集韻》丑例切,去祭,徹。]
“滞2”的繁体字。
见“滯2沛”。
◎ 粤语:zai6
◎ 客家话:[沙头角腔] tsie5 [梅县腔] tche.5 [宝安腔] ce5 [客英字典] che5 [台湾四县腔] ce5 [东莞腔] ce5 [海陆丰腔] che5 [客语拼音字汇] ce4
◎ 潮州话:ti3